莫索湾市,是新疆的一个城市,隶属于新疆维吾尔族石河子市。在新疆屯垦戍边的60年中,新疆兵团出现了城镇化发展较快的“师”和“团”,而师市合一的市就是在师部城镇化发展较快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目前,兵团在新疆设有7个“师市合一”的区直辖县级市和5个“团(场)镇合一”的建制镇,由兵团实行统一分级管理。按照“师建城市、团场建镇、整体规划、分步实施、成熟一个建设一个”的城镇化发展思路,根据规划,新疆兵团近期和远期拟建市约16个,多以团(农场)为主进行构建。未来,师市合一将优先在南疆地区进行推广,其目标是在2020年前在南疆形成4个左右的师市合一城市。为了加快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两大目标的实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已经开始启动了行政区划调整筹划工作,未来将按照新疆城镇体系规划(2012-2030)和新疆兵团城镇体系规划布局,对新疆行政区划和城镇进行优化布局,对有碍新疆发展的区划将进行适当的调整,近中期新疆新建市、撤县建市、撤地设市等方面的工作即将启动。
莫索湾子女欠债,父母偿还???
成年子女欠债,父母是没有责任偿还的。
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此对于其个人债务应该自己来进行承担,是要对自己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和相应后果的,当然父母如果是自愿代为偿还的,法律予以准许,这属于个人的自愿行为。或者是存在连带担保的情况下,那么父母才有责任来进行承担。如果该笔债务中,父母是保证人或担保人,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债权人有权主张父母偿还债务。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欠付的债务,如果该子女没有独立的个人财产可以偿还或者不足以全部偿还;其父母作为其监护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子女去世,父母继承了子女的遗产,亦应当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
但是如果孩子是未成年的,欠下的债务也是符合自己行为能力的,由此欠下的债务父母需要承担,因为父母是孩子的监护人。如果孩子成年了,则由孩子个人承担。除非儿子死亡。
子女欠债父母是否有责任偿还,要分情况,具体如下:
(1)是未成年子女的债务,由于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所以在未成年人他本人没有财产可以偿还的情况下,作为法定监护人的父母有义务替子女偿还债务;
(2)是子女已经成年,在这种情况下父母没有义务和责任要替子女还债;
(3)如果成年子女已经死亡但生前又有债务未清偿,如果父母继承了子女的遗产,则应当用遗产来清偿子女生前所欠的债务,但是清偿债务应以子女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